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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日台北縣於中山國中舉行「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稚園合格教師暨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共同科目第一階段英語電腦能力檢測」,在這一連串名詞背後的意義是「應考人必須通過這個能力檢測,才有資格參加台北縣第二階段的教師甄試」。在師資供過於求造成的激烈競爭下,自然吸引了各地考生前來參戰,不僅長途奔波,更耗費交通費與住宿費。然而可議之處在於「未來各科不一定有教師缺額,或是缺額非常少」。姑且不談缺額多寡問題,至少這呈現了「資訊不對稱」(asymmetric information)的不合理情境,因此我將之謔稱為「一場賭博」。考生在無法得知缺額的情況下,抱持「有考就有希望,沒有考連機會也沒有」的心態應考,所投資的金錢、精力與時間有如賭資,而不確定的錄取名額則是莊家的誘餌。然而在這場賭局裡,誰是贏家?誰在販賣「希望」?

  筆者對此類考試有諸多質疑。就考試目的而言,官方說法為「激勵教師將英語融入各科教學及校園日常生活,塑建英語學習的生活情境;鼓勵教師主動進修,提昇英語及資訊能力,以利學生英語、資訊學習;增進各科教師資訊應用能力,多媒體教材製作融入各科教學,以改善教學方式,提昇教學品質」。雖然立意良善,但分析考題形式與內容,極大多數都是「記憶性資料」,能否達成上述目?筆者認為與其考前公布題庫、考生人手一本拚命死背,倒不如投注心力鼓勵在職教師的進修,強化「實踐層面」的知能。否則題庫題目「一條UTP纜線內含了八條銅質傳輸線」究竟對教育現場的教師有何意義?換言之,這種考試型態是否合適?取向是否太偏於硬體知識?除此之外難道沒有其他選擇?

  就實施層面而言,除了前述「資訊不對稱」的質疑外,通常分兩階段甄選的目的在於「初步篩選、增進效率」。但台北縣北每年都辦理「兩梯次」的能力檢定,實際上並沒有精簡流程、增進效率。其次,該考試通過率極高(93年度通過率達99%),無法發揮「初步篩選」的功能。簡言之,這仍然是「說得好聽」的計畫與實施步驟,但確實的功能究竟是什麼?既然流程毫無精簡也幾無篩選,何不要求甄選後的「新進教師」完成檢測或相關研習?例如部分縣市推動的「教師資訊檢測」或「網路學習工作坊」。這樣豈不兼顧實質效益與意義?若非得要考試才能顯示當局的「重視程度」,也可直接併入原本「第二階段」的教師甄試。那時缺額已定,考生也能夠依據當時各縣市的情形選擇報考地區。能體恤考生的時間與金錢,辦理一個比較有意義的甄選,比起現在的高姿態立場受人肯定!

  基於上述,此種規劃實有改進的空間,否則難免給人「勞民傷財」甚至「刻意斂財」的質疑。在供需失衡的情況下,「準教師」成為浴血奮戰的孤軍,除了彼此間激烈的競爭,還必須面對許多不合理要求。用人單位固然有其考量,但「手段與目的」之間應該要符合「比例原則」。教師甄選制度給社會與準教師的印象,也是一種無形的潛在課程,影響大家對教育的觀感與期待。因此面對不適當手段或策略的批評,別拿「目的宗旨」等上位概念來掩蓋,而是審慎思考另一種實踐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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